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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-引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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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我现在师父的一句话来说: 这就是命。

并且, 我还阻拦着父亲当时去看望那个被我打伤的男孩儿, 因为我知道, 只要父亲去看他, 那就等于深陷泥潭,赔钱是少不了的,那样的话,还不是我父亲为我擦屁股? 并且我告诉父亲, 如果警察来家里找我的话, 就说早已经跟我断绝了父子关系。

不然, 我的学业丢了,还要赔钱, 那太划不来了。

既然选择了跑路,我怀着满腔热血和对母亲唠叨的不耐,兜里揣着带着汗水的五百块钱,南下到了广州, 走上了我的打工路,我当时想,人嘛,不死终会出头。

可是到了这个改革开放之后变化日新月异的现代化城市,我才知道,人,不是靠热血就可以成功的。

2003年秋天的时候,我从学校辍学了,辍学的原因也非常的简单,那一年我高二,那时候的我属于被古惑仔祸害的一代,各种崇拜浩南哥山鸡哥,以致于留了长发纹了身打了架,具体辍学的原因已经非常模糊了,只记得当时好像是因为学校里来了一个小太妹,有沟有翘臀,至于脸蛋儿,长的只能说凑合。

但是那时候相对于其他女生的青涩,会化妆的她显得格外的妖艳美好,之后就是各种追求,那个年龄段的女孩子刚好是喜欢那种坏坏的男孩儿,所以,一个九流古惑仔的我入了她的眼, 并且在拍拖了两星期之后顺利的把她带入了三十块一晚的快捷宾馆。

结果可想而知,小小年纪的她,木耳已黑。 摘了木耳之后我就展开了对另一个青涩丫头的追求,黑木耳么,吃一次就够了,难道还要长期食用?

之后就是狗血桥段,那个小太妹就找了几个在外面的算是禁脔吧,到学校门口堵到了刚出门的我,好一顿暴打,再然后更不用说了,我也有几个志同道合的哥们儿,肯定不能吃亏。

小混混之间的战争就开始了, 结果就是失手把对方打成重伤的我,没有一个叫李刚或者双江的爹,被学校开除了。

这世界上,最不缺的就是想逆天改命的凤凰男。 而我当时可悲的发现,因为籍贯是河南,我竟然连一个工作都找不到。 对的,没有工厂愿意收河南人,因为名声实在太差。

最后,花光了五百块的我,走投无路,重操旧业,跟着一个在街头挺有名望的所谓“大哥”做了一个小流氓,在这期间,我认识了两个人。

一个是我的现在的师父,他不是一个绝世高手,算是老光棍一个,但是并不是他练了葵花宝典,而是因为他穷的没有女人愿意跟他,靠在街头摆一个算卦的小摊为生,还时不时的被城管暴打,我也就是因为有一次在他被城管暴打的时候,看他可怜,刚好那个城管我认识,用一包十块钱的红双喜救了他一次。

当时被暴打成为猪头的他,撸顺头上稀疏的几根头发,重新扶了扶烂了一片镜片的眼睛,看了我一会儿, 他说:小伙儿,我看你骨骼清奇日后必成大器,决定收你为徒。

那时候我也可以称作是小混混, 而那个被我打伤的那个, 似乎还是另一所高中的学生, 家里还是一个做小生意的,其实那时候的学生打架,都是小打小闹, 我那次事情闹大是因为真的是失手,导致他当时头上的血就染红了他的白t恤。

我属于那种家境非常一般但是又不安于现状拼了命叛逆的孩子,胸无大志,也没有什么厉害的亲戚,知道那个被我打成那样的人进了重病监护,并且可能醒不来的时候, 我果断的选择的跑路, 因为事情已经超脱了我的控制范畴, 警察已经找到了学校。

接到其他同学通风报信的我,翻墙逃跑了。

辍学之后,我老爹一度想拼尽一辈子的积蓄也要送礼找关系把我重新送入学校,因为按照他的理解, 人被打了, 但是两方都是孩子, 也都有过错, 大不了去赔人家点钱了事,可是我拒绝了,因为我再怎么混蛋,也不忍心拿着他弯着腰从田地里刨出来的血汗钱去挥霍惹是生非。

这就是当时的我,我明白并且体谅父母的苦,但是让我听话好好学习,我做不到。 或者说,我坚持不了几天,就依旧会本色尽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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